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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沪协示宝字(2016)第4号
日期:[2016/12/14] 作者:[信息中心] 阅读数: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协示宝字(2016)第4号
 
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
用地者
备注
友谊路街道163街坊2丘
盘古路927号
六级
2.6632
35546.13
住宅
70
15982
上海中冶宝盘置业有限公司
存量补地价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16年12月20日16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址: 宝山区宝林路45号
    位: 宝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邮政编码: 201999
联系电话: 56109298
联 系 人: 张波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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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14